佳木斯改制荒唐事:领导自卖自买职工被逼退股
日期:2006-11-7 10:09:30

    国企改制改出荒唐事:违反法律规定的“退股”行为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原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成了事实——职工股竟全部被退掉。而令部分职工更加疑惑和不满的是,公司也被注销,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近千万元资产去向不明。

  红利变成退股资金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原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职工向记者反映,佳木斯市北方酿酒总厂是个拥有几千万元固定资产的国有企业,1997年,政府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全员买断,企业净资产也出售给职工。因为是赢利企业,所以职工踊跃筹资当股东,495名职工有492名出了资并成为新企业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企业改制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企业规模及效益一度居全省同行业前列,成为地方财政的支柱企业。1998年开始,企业先后四次向职工派发了红利。2001年,佳木斯市政府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了职工的国有职工身份,新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化为股份并入了企业,进一步完成了企业的转制。

    据职工介绍,2002年12月,时任公司领导以办理股权证为名,将职工入股的有关收据和凭证收了回去。后来职工们盼来的却是令人惊讶的答复:职工因为领了钱,所以已经退股了,公司已不再有职工的任何股份和产权。

    职工们认为,他们被退股是不合法的,因为有关法律规定股份制公司的股是只能转让不能退的。另外,公司也确实没退过股,只发过红利,因为有关职工所领红利的明细账上还清晰地标明交纳的所得税税金,如果是退股,怎么还要交税呢?

    职工股为啥被退掉?记者几经努力也没有采访到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仁彪,公司副总经理马杰说,有关法律是否允许退股她不清楚,但她知道退股和分红不是一回事。现在企业已经认定是职工退股了。

    企业改制成了领导“自卖自买”

    职工介绍,佳木斯北方酿酒总厂是佳木斯市第一个改制的国有企业,也是第一个改制的赢利性企业,这个企业的改制曾被地方政府部门当作得意之作。就连记者采访时还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认为,改制伊始就改成了一个完全由职工股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因为徐仁彪在有关刊物上曾发表文章说“将北方酿酒总厂改组为由全部职工个人股组成的股份制企业”。可是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这个企业开始改制成的却是一个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佳木斯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档案显示,企业股份的组成是这样的:国有资产(土地和商誉)961.9万元(占59.2%);职工集体股(以职工工会的名义出资)434.4万元;22个自然人(代表492名职工出资)228.7万元。虽然当地政府在2001年以土地使用权置换了国有职工身份,但具体置换多少钱职工不清楚(直到2005年职工才领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且这部分钱一直作为国有资产在公司中存在。

    职工认为,以工会名义出资的434.4万元职工“集体股”也是企业改制的“怪胎”。职工说,后来这个集体股真的出了事:在职工没有授权的前提下,工会领导就私自做主把这个集体股“转让”给了包括徐仁彪在内的20个自然人。且直到现在,职工也没看到这20个自然人出资434.4万元的证明。后来在职工们被强行认定退股后,这20个自然人成了公司的新股东。

    记者发现,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在2004年解散时有一个《清算报告》,这份文件显示,截至2003年12月,公司资产总额已达到了3365万元,其中剩余资产达到2155万元。这些剩余资产分配给徐仁彪306万元经评估的办公大楼和44万元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其余19个新自然人股东也分到了两万元到48.4万元不等的货币。

    《清算报告》显示,分配后,企业还有715.2万元(作为安置职工费用)和961.4万元(作为职工福利)两笔剩余资产共1676.6万元进入了新企业的资本公积,可在新企业黑龙江北方佳宾酒业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事项》上,注册资本却变成了500万元,公司的全部股东名录也变成了包括徐仁彪等在内的20个新的自然人。职工认为,企业改制走到这一步已完全变成了厂领导的“自卖自买”,不但职工股没了,一部分国有资产也不知去向。

    防止违规操控给改制种下毒瘤

    职工反映,不仅公司内部管理得乱七八糟,有关政府部门也对这个企业的违规改制视而不见。记者采访佳木斯市国资委有关人员时了解到,新公司安置职工用去了640多万元资产,可职工们不解的是,计入资本公积的1676.6万元剩余资产,就算用去了640万元,其余1000多万元资产哪儿去了呢?

    佳木斯市国资委党委纪委书记李志明和经委轻工办副主任姜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是企业改制不彻底留下了一些问题,政府在改制时也充分考虑到了职工利益,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应该是不存在的。

    职工还给记者提供了关于这个公司的两本名称不一样的企业档案,一个企业名为“佳木斯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另一个企业名为“佳木斯北方佳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认为,企业两本档案,就是某些人搞违规操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有力证据。

    在佳木斯市工商局,记者见到了这两本企业档案。佳木斯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分局两位负责人刘寿良、孙静波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也是刚发现这个事情。他们说,工商部门对企业登记审查是书式审查,不进入实质性审查,企业内部运作不规范的事他们无法全程监管。

    职工们还反映,他们不清楚的是,1997年买断国有身份时就应得到的买断款,为什么当时不给他们,而在2001年被通知退股时也不给他们,偏偏拖到2005年才给他们。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在翻阅了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方佳宾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档案后说,如果有关部门详查这件事的话,恐怕有些人得坐牢。这位律师说,不顾及职工利益的违规操控,不仅会给企业改制种下毒瘤,也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很大麻烦。

    黑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经济师熊星火认为,无论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了股权,只要职工股存在的事实成立,按照“资本不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对职工股进行强买强卖,更不用说“退股、撤股”,否则就是违反法律。而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应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保护好职工利益。

    佳木斯市国资委的一位干部向记者透露,佳木斯北方佳宾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份已在今年6月转让给了浙江的一家民营企业。上访职工说,徐仁彪的股份变现了,可我们的职工股到哪儿去了呢?

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