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重在“度”
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是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3月17日起,央行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由此拉开了本轮“稳定房价新政”的大幕。此间消息灵通人士透露,为稳定住房价格,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将视情况适时出台有关政策。
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将“稳定”列为这次调控的关键词,主要源于决策层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判断。目前,房价过快上涨尚属于局部性、结构性问题。所以,当前既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又要注意避免挫伤市场信心,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
知情人士指出,“稳定房价新政”将从供求两方面有针对性地对房价进行调节:
供给上,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在控制非住宅和高价位商品房建设的基础上,政府将着力增加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对于那些已获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用地,将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另行处置。
需求上,重点引导合理的消费预期。政府将通过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组合拳”,加大力度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遏制投机炒作。同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及时披露土地供应、住房供求及价格波动等信息。此外,将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即避免因拆迁带来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据悉,国务院已要求各地方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确定年度拆迁规模。
为保证上述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将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房价涨幅超过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定幅度的地区,可采取暂停审批该地区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暂停提高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措施;二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地房价的检查和指导,尤其是那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三是对房价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的地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