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事件”的爆发实际是各方股东对硫酸依替米星这一抗生素新药控制权争夺白热化的结果。
葛啸虎愁眉不展。
从5月份以来,葛所任总经理、党委书记的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方圆”)的销售收入直线下滑,5月份的销售收入仅为元月份的1/5。
而这都与之前的所谓“举报信事件”有关。从2005年3月开始,相关纪检部门、物价部门、医院、媒体相继接到了内容相同的举报信。举报信直接导致常州方圆往来客户纷纷停药,并陆续退货。部分医院纪委向常州方圆来函表示,为防患未然,“今后将不再使用该公司的药品”。
记者调查获悉,“举报信事件”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不仅与常州方圆之前的几大股东矛盾有密切关系,而且还牵扯到对建国以来唯一拥有知识产权的抗生素一类新药———硫酸依替米星的争夺。
股东矛盾激烈之时,甚至发生暴力冲突。而背后更是涉及到常州方圆与江苏阳光集团、浙江医药(600216.SH)等多家公司之间的恩怨纠葛。
罪与非罪的举报人举报人
王正标是常州方圆的原财务总监,和他一起进行举报的还有常州方圆原销售总监顾泽民。由于之前职务的缘故,这些举报信都提供了充足的证据。
举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常州方圆生产的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药价虚高、毒副作用高,在销售时向医院医生提供巨额回扣,导致滥用抗生素,加剧病人负担,并且称葛啸虎本人也有“经济问题”。(参见本报6月2日《发改委掀药品降价风暴》一文)
随后,发改委专门组成调查组前往方圆制药进行调查。调查组离去不久,事情向着更富有戏剧性的方向发展。
2005年6月25日,常州方圆向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区分局报案,称该公司原财务人员王正标(财务总监)、刘铁坚(出纳会计)于2000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职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司资金1490.67万元,至今尚有292.98万元流失。
新北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进行了立案,但办案人员表示:“我们根本见不到王正标,更不要说将他带回常州询问有关情况了。”所以,王正标到底有无问题尚不能确定。
7月7日,记者辗转拨通了王正标的手机,王就在江阴。他向记者表示:“他们所谓对我的指控,其实方圆比我更清楚,这些款项都是为了在药品销售中,作为回扣和行贿所需,现在他们指控我,是想报复我。”
葛啸虎表示,岳新是2003年初经王正标介绍认识(岳长期是常州方圆大股东阳光集团的供应商),王正标所说的款项用于回扣和行贿所用,纯粹是胡说,道理很简单:“这么大的款项进进出出,我根本不知道,我是公司的总经理,作为财务总监的王正标从来没有请示过我,也没有相关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