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也称新保守主义经济思潮,是20世纪30年代后在反凯恩斯主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当代西方经济学说。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对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统治地位被凯恩斯主义所取代。然而,仍有少数经济学家坚持自由主义经济的信条,同凯恩斯主义对抗,主张回到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反对国家干预。到了70年代,特别是在1974—1975年的经济危机以后,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出现了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局面,使凯恩斯主义陷于重重矛盾的境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潮又重新抬头,并获得一定的市场。
一、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内涵与特点
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包括的学派主要有:伦敦学派、现代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供给学派、弗莱堡学派、公共选择学派、产权经济学派。其中,伦敦学派是最彻底的自由主义,现代货币学派是新自由主义中影响最大的学派。这些学派之所以都归入新自由主义的学说范围,是因为它们在一些基本思想方面具有共同点。
第一,主张非调控化:推崇市场原教旨主义,反对国家干预。
尽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可能完全拒绝利用国家干预来稳定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但推崇“市场万能”的市场机制作用,强调国家对经济运行和经济活动的调控与干预越少越好,一切顺从自由市场的利润最大化原则,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他们确立这一基本观点的依据有以下两点。
一是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国家调控是造成经济不稳定的主要根源。新自由主义者坚信,只有实行市场竞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提供为技术进步所需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灵活性,而国家的宏观管理和干预恰恰阻碍了技术进步。国家采取的任何干预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归根到底都是徒劳无益的。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国家不干预经济是对经济最好的管理。要使经济保持稳定,唯一有效的办法是国家听任经济自然发展。
二是个人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个人自由主义是自由市场制度存在的基础,也是经济自由的基本出发点。社会是由单个自由人构成的,社会财富的增加源于自由人的经济活动。个人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才能保证社会的进步和创造。尊重个人自由,就要让个人在市场中自由选择,国家不应该进行干预。这种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自由市场制度,是效率最高的,因而也是最好的制度。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说:“人类的主要问题是,这些有限的关心(事实上它的确决定了人们的行动)是怎样能够产生有效的刺激以使他们自愿尽其所能为那些他们不了解的需要作出贡献。经济学家们认为发展完善的市场是一种使得人们加入比他们所理解的更为广泛深入的一种过程的有效方式,正是通过市场才使得他们能够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目标贡献力量。”(《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第15页,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在自由市场制度下,个人在为自己利益进行努力的同时,可以自动地为别人和社会的利益作出贡献。
第二,主张私有化:宣扬“私有产权神话”的永恒作用,反对公有制。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是私有化的狂热拥护者,认为私有制经济具有自身内在的稳定性,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私有经济能够自动地实现经济的均衡,使经济稳定在可接受的失业水平上。私有制经济的这种优势是公有制经济所没有的。
新自由主义还认为,私有制经济的最大好处在于它保证了个人的自由,私有制不仅是有产者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保证,也是无产者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保证。这是因为,穷人通过个人努力就可能致富,而且穷人致富的努力不会受到任何人的阻碍。包括穷人在内的任何人,都有选择职业的自由,都能够通过施展才华和努力工作致富。虽然在私有制社会里,富人在机会方面受到的限制要比穷人少得多,从而人们收入可能不均等,但每一个人致富的机会是均等的。
新自由主义又认为,私有制能够给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应当用个人自由高于一切的观念来支配个人的行动。由于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个人愿意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没有人加以限制。企业主可以在不受任何束缚的条件下充分发挥积极性,从而使价格下降,国民收入上升,需求增加,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
新自由主义在鼓吹“私有产权神话”的同时,还极力反对公有制。他们认为,在废除了私有制的公有制社会里,穷人名义上成了公有财产的主人翁,但同时却不得不服从于拥有极大的垄断权的国家管理机构,完全受这个庞大的管理体制所支配。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私有制社会是一个富人得势的社会,公有制社会是一个得了势的人才能致富的社会,而一个富人得势的世界要比一个只有得了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更好些。依哈耶克所见:“正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这个唯一的缘故,才没有人来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在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或是属于独裁者,谁操有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管制我们。”(《通向奴役的道路》第10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第三,主张全球自由化: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新自由主义把市场原教旨主义推广到世界范围,从理论和政策上推行私人跨国公司支配下的全球自由贸易和自由金融,颂扬实行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的美国通过控制国际经济组织来主导世界经济运行,不赞成许多国家要求重新建立或健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合理意见。
在新自由主义看来,各国取消任何经济保护,让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除了劳动力要素)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实现贸易和金融的完全自由化与国际化,最有利于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他们重点向不发达国家推销其经济理论和政策,要求这些国家不顾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等国内外条件是否成熟,尽快实行完全的利率自由浮动、外汇自由交易等金融自由化,尽快取消关税和对外资的产业限制政策等贸易自由化。
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站在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场,赞扬它们凭借其所控制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会计准则的一系列组织和行业规则来控制世界各国,实行美国模式的世界经济一体化。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新凯恩斯主义的代表人物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尖锐批评了新自由主义的结构调整。他说,实际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个组织都是单一统治秩序下的可互相调换使用的面具,许多规则是由他们共同制定的。它们会在每个国家都实施“结构调整”的“四部曲”:第一步是私有化,准确说就是腐败化。在这个过程中,削价出售国有资产的回扣率会达到10%,而这些资产动辄价值数亿美元。第二步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行的“拯救经济计划” 资本市场自由化,即允许资本自由流进流出。投机的“热钱”只是单方向不断流出。一个国家的储备在几小时、几天内就流干了。第三步是价格市场化。在粮食、水、燃气价格飞涨的时期,它引发骚乱和动荡,进而引起新的资本恐慌性出逃和政府的崩溃,外国公司就趁机以“跳楼价”买到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第四步是“消灭贫困计划” 自由贸易。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把这种贸易自由化比作以金融和财政手段进行的鸦片战争。(参见《一个冰凉的世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带你去地狱的四个步骤》,英国《观察家》杂志2001年4月号;《国外理论动态》2001年第12期)
第四,主张福利个人化:强调保障的责任由国家向个人转移,反对福利国家。
新自由主义认为,基于高税收政策的“福利国家”导致经济上的低效率,弱化了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动机:“充分就业”政策减少了私营部门的劳动力供应,使经济发展缺乏弹性;以养老、就业和医疗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福利,摧毁了个人自我照顾的能力,增加了个人依赖国家的惰性。在哈耶克看来,福利国家是一种人为的设计而不是单纯的人类行动,完全忽视了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社会中建立“自发秩序”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本质特征,就是在凯恩斯主义基础上“倒退”、“回归”(回归斯密)的现代自由主义。按照英语世界的传统,这就是“右”的,“保守”的,称之为新保守主义经济思潮更能显示其本质,也符合英语传统的准确称谓。正如智利的拉美经济与国际政策研究中心主任S.比塔尔所指出的:“在拉美,‘新自由主义’这一术语被用来指实现私有化、放弃管制、减少国家的作用以及在贸易和金融领域中扩大开放度等经济政策。但在英语中,这一政策方法被称作‘新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与拉美的新结构主义之争》,《拉美经委会评论》1988年4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