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公布的关于百富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百富勤定息债券公司倒闭的独立调查报告指出,导致百富勤倒闭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及会计程序、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上的基础系统均不足,并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取消前百富勤董事杜辉廉、黄永昌、伍健文等4人再出任香港公司董事的资格,前百富勤董事总经理梁伯韬则因为自己分管的业务状况良好而无须承担责任。
启示
我们今天重新回顾香港历史上发生的金融危机,考察香港政府在处理各种危机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对目前我们管理金融市场政府究竟应如何定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1998年香港金融危机的启示
1998年香港政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理论我们认为依然是原港英政府时期“积极不干预主义”的延续。在金融系统相对平稳运行时,政府一般是不干预市场的。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政府则有必要直接进入市场。如果我们认可市场本身是有缺陷的,市场失灵并非由市场本身可以解决的话,那么政府的干预就是必要的,但具体应采取什么样的干预方式则是值得认真商榷的。
金融家索罗斯认为“如果当局能够较好理解金融市场,他们是可以避免很多麻烦的。市场创造了他自己的现实,而不仅仅是基本面的反映,当局在恰当时机进行干预能够防止市场偏离得太远。”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懂得经济史的人都会明白,如果股票市场下跌了500点、跌幅达20%时,经济肯定会出现大问题。这时我们所要考虑的不是应不应该向市场注入资金的问题,而是如何注入的问题。”
(二)百富勤破产的启示
从百富勤破产的表面与直接原因来看,是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的。但深入的分析发现导致百富勤破产的深层原因主要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败。由于公司存在着不合理的治理结构,隐患的爆发仅仅是迟早的事情,等待的无非是适宜的经济金融环境。一旦存在外部因素的影响,就会将企业推向致命的边缘。
证券公司内部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远远没有有效运行是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具体表现。对规模较小的证券公司来说,在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发展,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重要性就会日益显现出来。百富勤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一跃成为香港投资银行界的佼佼者,但随着其规模的扩张,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却没有能够相应地得到提高,这个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另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香港政府在处理百富勤事件时采取的方式。香港政府在处理具体企业的风险时并没有采取政府直接注资的方式,仅是对整个事件进行独立调查,查明真相,出具调查报告,最后由市场来并购重组,这与国内对问题券商的处置方式是大相径庭的。
作者: 天亮(中国社科院工经所首届博士后、研究员,现供职于某政府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