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在决策或履行职能过程中,有些部门过多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过于强调、维护与谋取本部门利益,影响了决策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损害了社会公正与大众利益,增添了国家经济及政治风险。
带来的隐性危害
1.降低行政效率,助长行政腐败。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的突出特点是,决策与执行不分,机构设置偏多,职权交叉重叠。在具体行政过程中,凡是能巩固、谋取部门利益的,则积极“作为”;凡是与部门利益相抵触、难以谋取部门利益的,则消极“不作为”。这使得一些能维护、增进国家利益的重大决策(如《反垄断法》、燃油税、内外企统一税率、数字电视标准等)迟迟未形成共识而难以出台,而一些对国家利益有消极影响的重大决策(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行业垄断、外企“超国民待遇”以及很大一部分出口退税等)迟迟难以取消或调整。行政执法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管理,这也是矿难频发的重要原因。
部门利益膨胀不仅降低行政效率,而且助长行政腐败。部门职权与资源配置结合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审批(特许与垄断经营权等)。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审批必然引起“寻租”盛行,导致行政腐败。如国家某“委”本应是一个主管中长期规划的超脱部门,但实际上,既承担宏观调控,又负责项目审批,权力过度集中。实践证明,部门利益必然使之忽略宏观趋势把握,重视具体项目审批;借宏观调控之名,强化行政审批。这不仅造成宏观调控手段的错位(以行政手段代替经济手段),而且引发与其他中央政府部门职责冲突,并和相关地区、行业利益紧密连在一起,成为中央政府部门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焦点。
2.增加经济运行成本。部门利益膨胀使得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隐形超编”(从外部“借调”)普遍,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开支50%以上用于“养人”(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某教育机构年招收学员约1200人,而在册工作人员1400多人,农民工1500多人,退休员工800多人,教职员与学员的比例约为3:1,效率明显低下。部门利益膨胀使得行政收费难以清理取消,损害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
3.增大国家经济风险。长期以来,先部门利益后国家利益,重部门利益轻国家利益,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甚至为部门利益而不惜牺牲、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增大国家的经济风险。部门利益的一个重要外在体现,就是机构超编、预算超支,由此造成财政开支压力不断增大,使得政府本应承担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得不到有效实施。正是由于部门利益作祟,外企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未能适时调整,这不仅不利于中资企业与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且加重我经济对外依赖。更不利的后果,是制约我有关产业的长远发展。
4.增大国家政治风险。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果不代表人民利益,而是代表集团或个人利益,损害大众利益,必然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损害党与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一些部门决策往往反映的是强势集团的利益,社会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利益被严重忽视。因为部门利益,政府袒护地产开发商,被拆迁户利益得不到保障,“抗法”与“上访”不断;火车票每年到点调价,而且总在普遍反对声中“听证成功”,引发大众不满;工商、质检等肆意收费,导致创业艰、就业难等。部门利益使一些改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偏离社会公正方向,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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