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成了世界公害?
日期:2005-10-21 11:42:11

    狄更斯曾经非常憎恶美国政府,由于美国政府的放任,他的《圣诞颂歌》在大西洋彼岸的新大陆被大量盗版,在英国是2.5美元一本,而在美国仅仅卖6个美分。气愤的狄更斯在1842年亲赴美国,强烈要求美国采取国际版权保护措施。150年后的今天,这样类似的情节换了主人公,从去年到今年,美国商务部多次派遣官员到中国讨要说法,他们认为中国的盗版业使美国每年亏损240亿美元。

  狄更斯的要求直到1891年才起作用,于1870年作古的狄更斯已经要不回他的钱了。但这个时候美国的文学出版业蒸蒸日上,也需要海外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因此,美国国会通过法令,将版权保护扩大到外国作品,以便换取美国作家就其作品在海外得到对等保护。与此对比的是,现在的中国政府的各种事业都还没有成熟,但是中国已经加入世贸了,按照规定,中国必须无条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就捆绑在世贸协议中。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人约翰.巴顿认为:“如果我们剥夺发展中国家的模仿战略,我们就会大大减少它们实现经济起飞的途径。”

  但到了今天,这种采取仿造盗版方式启动一个产业的经济发展战术,受到了美国带头推动的加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威胁,发达国家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甚至放弃传统的关税也在所不惜,因为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就可以不费力气,源源不断地从发展中国家获取利益。

  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实践使得人们对其目的产生了质疑,它正在变成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工具;不仅如此,它还在成为政治上的手段。

  国际上就知识产权有两大动向值得关注,一是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推行“以土地换和平”(以取消关税换取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战略;二是以“非专属管辖”的主张推行普遍司法权。前者已经在WTO的框架下得以实现,后者正在努力推行当中。在这两种经济与政治的动向中,美国都是领军人物。

  “非专属管辖”即以有无专利侵权行为作基础,不考虑行为发生地、被指控方的国籍或与国家执行司法权有关的情况。行使“非专属管辖”的起诉没有法定限制——既无时间又无空间的限制。说到底,只要有专利侵权就得制止,你管得不行,就可由别人来管;否则就是对专利保护不利,这就给了一些国家侵犯他人权利的最好借口。基辛格曾说过,经济全球一体化不过是美国一体化的代名词。而在这当中,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其工具和载体。

  基辛格博士还担心,这样的后果是将以法官的暴政取代政府的暴政。而在这个过程中,发达国家们实际上也完成了新一轮的以知识为手段的殖民。

  很多人心里都有数,这一天迟早要到来。

  2004年11月17日,香港华纳唱片公司告广州越秀区加州红KTV侵犯著作权一案在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开庭审理。几乎是同时,广州的朝歌、钱柜、TOPKTV等三家KTV也听到消息,将因类似情况被推上被告席。这一系列官司被业内人士畏惧地称为“MTV维权风暴”。

  被告的是加州红,紧张的是整个中国的很多行业。统计上来看,这已经是广州中院今年受理的第982件知识产权案件,而在近千宗案件中,以音像制品案为代表的著作权纠纷就占了总数的一半以上,比往年同期增长200%。事实上,加入世贸组织后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上升。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数字显示,全国法院今年上半年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99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近25%,其中增幅最大的是著作权案件,其次为技术合同案件、专利权案件、商标权案件。

  华纳的诉案其实只是开始,意味着国际已经开始了对中国进行知识产权的全面清算。

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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