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十大伪装
“专家学者”型
有一部分贪官,本身就是大学教授、技术专家或者知名学者,他们利用这些“伪装”,大干贪污腐败之事。
“艰苦朴素”型
这类贪官的伪装最难识破,因为他们给人的印象与贪官形象千差万别,反而更让人相信他们是“好公仆”。
“扶贫济困”型
在过年过节或遭遇重大灾害之后,一些贪官也会“扶贫济困”,目的就是捞取更多的政治声誉,为自己贪污受贿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诚信践诺”型
一些贪官恪守收钱办事、诚信践诺原则,“摆平”方方面面的关系,大家皆大欢喜,相安无事。
“兼职走穴”型
领导干部兼职按规定是兼职不兼薪。而一些地方的潜规则操作是兼职兼薪,或虽不兼薪但兼奖金、福利等,这就为官员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幕后垂帘”型
这类贪官一般不直接贪污受贿,但是善于把手中的权力转化为经济效益,让别人站在前台,自己作幕后垂帘的“慈禧”。
“痴迷雅好”型
一些贪官把自己的一些业余爱好发挥到极致,变成敛财和腐败的遮羞布。
“包装镀金”型
一些贪官喜欢用荣誉称号包装自己,为腐败行为投放“烟幕弹”。
“广交朋友”型
许多贪官都喜欢与商人交朋友,但往往“醉翁之意不在酒”,商人盯住的是贪官手中的权,贪官则盯住的是商人口袋的钱。
“反腐斗士”型
“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是不少贪官习以为常的双面表现,前者只不过是罩在后者表面的一层厚厚的伪装。
昨天(9月18日),各大媒体都刊发了新华社的一篇电讯稿:“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据知情人透露,这一判决是3天前下达的。
9月15日上午9时25分,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身着浅黄色囚衣,被押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法院认定,徐放鸣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受贿214万余元。
一审宣判选址在一中院的17号小法庭。在法庭就坐的包括法官、书记员各一、控方两名检察官和一名辩护律师,旁听席上仅有徐放鸣的妻子、记者及法院摄影师。
宣判仅用时8分钟。法官通读了判决书中的证词部分,证人包括原农发行两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北京诚奥达公司法人韩冰,中电子副总经理赵东明,瑞联电子公司副总裁王刚。这5人中除韩冰外目前均已被北京一中院量刑。
判决书认为,徐放鸣案发后能主动交代事实,其家属也较配合调查,故予以从轻发落。宣判后,在法院过道中,徐放鸣的妻子及其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不服法院判决,将尽快提出上诉。
分析人士指出,徐放鸣受贿案一审审结,标志着历时两年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腐败窝案基本尘埃落定。不过,徐放鸣案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目前金融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
一句抱怨扯出大鱼
“农发行”是判决书中描述徐放鸣犯罪事实时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而正是由于卷入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挪用公款案,徐放鸣才被批捕,是于大路在反贪机关“咬”出了他。
涉案1200万元的于大路在供述和忏悔录中称,正是徐放鸣的贪婪造成他心理失衡、大肆敛财:
因农发行受财政部金融司徐放鸣管辖,农发行与财政部谈追加一部分汽车租赁指标,财政部内定给农发行6个亿指标。徐司长问我:“你们汽车租赁商选没选好?如果没选好,我可以推荐。”我认为财政部推荐的租赁商比较可靠,而且是徐司长推荐的,我们以后也方便理顺关系。于是,我就按徐放鸣的推荐选中了中电租和美禾公司。
后来,徐放鸣又将他熟悉的诚奥达公司介绍给了中电租,作为租赁业务的中介公司。6亿元租车款项中,中电租与农发行签订的合同款项为4.36亿元。合作不久后,中电租将该业务转给子公司瑞联电子,但诚奥达负责人韩冰要求提取2000余万元咨询费,此举得到了徐放鸣的大力支持。为此,徐放鸣4次收受韩冰给予其的109万余元人民币。这些猫儿腻我都看在眼里,我常常想:“老徐和韩冰太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