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的企业文化战略模式
日期:2006-11-3 14:00:06

    在我们的每一个企业文化管理咨询项目的前期谈判中,每一次都必须经历一番极具经济学色彩观点的质疑,比如高层领导关注的是企业文化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企业文化的投入能够为企业带来多少收益?中层干部关注的是企业文化的重塑能够为他们带来多少空间与待遇的提升?而基层员工判断企业文化效果的标准则更为直接地体现在是否能够提升他们的薪水。

    我们讲吸取经济学的思维方法并非简单地使用算术的加减乘除或者投资收益率的计算,这样的分析企业文化的方法难以得出直接的结论,即使得出了结论也难以具有广泛的普适意义;

    对于中国企业文化实践更重要的是理性的思考模式,这能够为偏重感性思维的企业文化建设带来新的契机、新的生命力。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

    比如西蒙的组织是有限理性的令人满意的解的理论。其认为组织存在的理由是因为有限理性的经济化,从而必然出现组织。组织的实质是因为“同样可能的选择、同样的价值观和同样的知识”,换句话说,“同样可能的选择、同样的价值观和同样的知识”也划定了组织的边界。比如使用博弈论的纳什均衡、承诺博弈、信息等等概念来分析文化的定义(其认为文化是一组人群行为规范的稳定预期以及共同信念。)以及信任的现象。比如非正式的内在制度与正式的内在制度的分析。又比如产权制度与企业文化之间的关系等等。

    又比如经济学家哈特、格罗斯曼与莫内等人与近10年来提出并发展起来的“不完全合约”(incompletecontracts)理论方法在西方经济学界愈来愈引人注目。尽管合约是不完全的,但签约者们可能不能说清楚但却可以共同预期到他们间的关系。这就直接引出了隐性合约概念。典型的隐性合约就是人们常说的“企业文化”——他表现为一系列价值观、思维方式及应如何进行工作之信念的共享。“企业文化”是隐性合约的集中表现。这说明了为什么改变企业文化会是相当棘手的事:因为改变企业文化意味着打破旧的合约并以新合约取而代之,而隐性合约并不明确议定其中的隐性原则使得这种改变困难重重。这也解释了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与企业兼并过程中的合作障碍现象。由于隐性合约不可能通过法律来实施。它没有文本,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字面性的合约规定条款。因此,隐性合约必须依赖于实施机制,它必然是纳什均衡。

    从管理学角度

    管理是一种行为,企业管理的主体组织是企业。企业是管理行为一个载体,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企业,本质上是群体围绕目标而进行协作。或者进一步说管理学更多地是把企业看成是人的集合体。这样的视角与经济学的视角是不同的,它更强调从哲学的意义上考虑管理的高度。

    人的行为终究是要归结到人存在的意义上来的。可能读者扪心自问这样简单的问题:我为了什么而活在世上,我应该怎么活着才有价值,我活着的目标是什么?都会觉得需要不断去澄清。既然企业是人的集合体,那么企业的存在也同样面临这样的发问。

    因为对于企业是什么的问题没有问答,我们就没有根据来判断企业为了什么目标、什么样的结果对于企业经营更有实际的意义,所以我们才有关于使命、远景的阐述。继而我们所阐述的价值观是为达到使命与远景的生存方式,从这个层面出发的问题又与个体的人对于“怎么样活着更有意义”的认知却有相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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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