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最后说:我们既不该选择做“狼”,也不该选择做“羊”,我们应该选择做“人”。
企业文化的建设与水的“养势”是一个道理。但是,如果在“养”的过程中融入了“兴奋剂”元素,可能会带来短期利益,不过从长期看,“兴奋剂”文化却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健康躯体。我们不得不说,“狼性文化”就是这样的“兴奋剂”文化。
近年来,“狼性文化”在企业界盛行,有关对所谓“狼道”的解读书籍一度形成热销之势。的确,市场的丛林法则需要企业和员工具备顽强的拼搏精神,这无疑是“狼性”所具备的一个特点。殊不知,“狼性文化”是一柄锋利的双刃剑。在所谓“文化”的背后,狼性中深藏着固有的本质——残酷无情,你死我活,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蔑视规则,无视人性等等,极易造成企业及员工在文化上的迷失。在与市场竞争对手的拼杀中,置对方于死地将是惟一目的,即使一方获胜,也会因失血过多元气大伤,形成“双输”的结果;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中,由于人性的缺失,很容易形成强硬的刚性文化,员工与老板之间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将以“性恶论”为原则,互相提防、互相猜忌,毫无信任感,必然产生巨大的内耗。很显然,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言,“狼性文化”是一剂致命的毒药,绝非商业大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易华是研究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的专家,对盛行的“狼性文化”有专业、独到的见解。他认为,很多作者并没有了解狼的生存法则。动物分为种内关系和种外关系。狼与狼之间就属于种内关系,在种内关系中,狼群会表现出团结一致、精诚合作的特征。但狼与其他物种尤其是在狼的生物链下的物种则是种外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狼表现出的就是凶残特性。他指出,在种内与种外关系混淆的错误逻辑下,让人们学习狼的种外竞争关系,却忘记了人与人之间是属于种内的关系,显然是一种误导。“在现代生活中,人类的确需要具有勇敢的精神,但是在法治的社会里,和谐地解决问题更重要,强悍并不能解决问题,大家应该和谐相处。”易华从专业到人文的解析入情入理。
一位工商管理学教授在MBA课堂上授课,讲到企业的管理与文化时,向学生们提出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应该选择做“狼”还是做“羊”呢?大部分学生选择做“狼”,其余学生选择做“羊”。教授最后说:我们既不该选择做“狼”,也不该选择做“羊”,我们应该选择做“人”。
那么,做“狼”还是做“人”,结果会有什么差异呢?
国内一家著名IT公司,一度大力倡导“狼性文化”,激励员工的拼搏精神,鼓励他们去市场上争夺大客户。结果,该公司在各地的代理商开始人心浮动,他们认为,如果这家公司“狼性”大发,被最先吃掉的倒不是竞争对手,而是代理商。结果,因为代理商的恐惧,公司销售层面的惰性因素不断增加,公司只好派人四处去安抚这些代理商。
比较而言,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大概算是一个缺乏“狼性”的企业家。他习惯用人性的法则面对员工、市场、对手及合作伙伴,习惯以“仁”行事。他对“仁”的解释就是,不要太贪,慷慨一点,懂得让利。他认为,你让利给客户,客户肯定会对你忠诚;你让利给员工,就有忠诚的员工队伍;让利给政府,政府首先拿你当宝贝。很多人会满脸狐疑,让了之后怎么办?而事实上,让来让去,你为别人着想,别人也想着你,关心你的“利益”。
2002年4月,福耀玻璃收购吉林的双辽玻璃厂后,邻近双辽的内蒙古通辽市委书记和市长赶到北京火车站,追上即将踏上行程的福耀董事长曹德旺,要把两条生产线卖给他。曹德旺说了3亿元的价格。曹德旺带着一行人又到了通辽。只见玻璃厂满地碎玻璃,窗户玻璃坏了也不补,工人士气非常低落。所有去看的人都很失望,说不能买。第二天早上6点钟,通辽市长来找曹德旺,说你一定要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曹德旺谈了三点:一、3亿元价格不变,在你危机的时候谈价格是不尊重你;二、希望政府帮助协调材料进站;三、收购玻璃厂是个大工程,希望政府帮助解决两三千工人遣散的工作。市长说,全部帮你解决。上午8点开会,他们就签了合同。
接手这个厂之后,福耀连续亏损了6个月。当地政府了解到这个情况,说给你退回5000万元吧,只收2.5亿元。现在曹德旺和福耀公司跟通辽市政府的关系非常好,玻璃厂的经营也很顺利,一年上缴税收几千万元(原来亏损一亿多元)。
对此,曹德旺感慨道,做企业家首先要有勇气、气魄。如果当初他们退回去说不收购了,或在收购中耍些小聪明,跟人家讨价还价,通辽政府可以2.5亿元卖给你,但后续麻烦就多了。做生意并不像有人想的那样,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都想着乘人之危。一个人要是到处坑别人,他肯定会栽在别人手上。你帮人家,人家会到处说你好。
曹德旺的经验告诉我们,你死我活绝不是正常的市场法则,与人为善才是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根本。毕竟,在中国做生意,不能脱离中国的文化背景。
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上,中国文化的背景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企业文化是凝聚员工的纽带,而中国文化的背景是使员工能够自觉奉行企业文化的精神基础,脱离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人文特征,会产生巨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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