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税收歧视 别让内资非公企业成“三等国民”
记者:这次会议上,不少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认为,目前在税收政策上对非公企业存在歧视,没有与国企一视同仁,这方面的问题有多严重?
厉以宁:这种现象是存在的。如对于计税工资,外资企业据实扣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基本做到全额税前扣除,而非公企业只能按每月1600元的标准扣除,其他合理工资支出则得不到补偿,实际承担了更多的税负。又如,由于税制不统一,内外资税负不平等,外资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而内资非公企业却享受不到“国民待遇”。在增值税政策方面,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由于没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很少到它们那里采购。再如,财政部、国家税总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营业税的通知中(财税[2006]47号),就没有相关民营企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的内容等等。
这些税收歧视,实际上并不一定有利于国家所得税税收总额的增加,因为这加大了企业成本负担,抑制了投资动力和企业活力。应尽快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为非公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环境。
用好民企活力 支持非公企业自主创新
记者:目前,非公企业涉及的产业层次整体较低,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处于低端的居多,出口商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说明其自主创新能力较差,这一状况应该如何转变?
厉以宁:去年民建中央组织对1207位民营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跟踪调查显示,关于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主要障碍,有66.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人才短缺”,55.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实际上,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创新动力和潜力都是巨大的,要有合适的环境土壤和政策支持。这方面,首先是要加快科研体制改革与创新,形成以企业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自主创新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无论国企民企一律平等对待;二是适当增加对非公企业创新的财政支持,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非公企业增加技术研发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推动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为非公中小企业科研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四是营造政策环境,打造合作平台,支持非公企业与科研院所密切合作,比如共同成立研发中心、共享科研资源设备等;第五,加强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力度,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切实保护非公企业闯出的民族名牌,依据取得的专利数量对创新成绩突出的企业实行奖励政策;同时要营造良好的文化舆论环境,增加企业技术创新失败的社会包容度,形成合理的创新风险分担化解机制。
应该指出,若干非公企业自身素质不高、内在实力不够、诚信意识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也是导致目前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阻力的重要原因。广大非公有企业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自主创新,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经营,恪守信用,珍惜信誉,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用自身的实力和形象,赢得发展机遇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