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放宽对冲基金规定
日期:2005-5-21 16:13:26

    为了推动香港认可对冲基金业务的发展,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将提出放宽此类基金管理和投资规定的方法建议。

  据消息人士透露,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简称:香港证监会)将建议放宽对冲基金经理发牌制度的规定。对冲基金游说人士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放弃此方面的努力。目前,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要求,零售对冲基金经理入行必须拥有5年在对冲基金策略方面的一般经验,最好是为第三方如共同基金提供管理。而按照建议中的新规定,申请人可将管理公司自有资金的经验计算在内,如在大型投资银行担任交易员的工作经历等。

  该人士称,香港证监会本月将就零售对冲基金规定设定咨询期。证监会将发表有关这一议题的咨询文件,咨询业内人士对其所提建议的意见。

  另类投资管理协会(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nagement Association)香港和中国内地分会的会长Christophe Lee称,香港证监会任务艰巨:既要保护投资者,又要拿捏监管的尺度。

  同时,对冲基金主要针对愿意承担高风险以期获得高收益的机构和富足散户,所受监管宽松。2002年,香港成为全球率先允许向散户公开发售对冲基金的司法管辖区。至今,证监会已认可了13只零售对冲基金。

  但对冲基金在香港发展缓慢,部分原因在于银行等大型发售人不愿意花费时间和资金培训员工销售这一产品。同时,新加坡等司法管辖区也已采取措施吸引零售对冲基金业务,途径主要是降低最低认购金额,散户投资者直接参与以及税项减免。瑞士也允许散户投资者购买对冲基金,而美国和英国则正在考虑这一举措。

  香港的近律师行(Deacons)合伙人Jeremy Lam表示,(香港的基金发售人)除非能够看到合适的市场氛围, 否则基金管理公司不会为了筹集寥寥数百万资金而进行繁琐冗长、代价不菲的申请。

  香港证监会的咨询文件还将就该委员会是否应加强对冲基金的基金的披露规定咨询意见。对冲基金的基金,即投资于其他对冲基金的对冲基金。香港证监会的零售对冲基金汇报规定要严于共同基金汇报规定。举例来说,零售对冲基金须提供定期的季度报告而非半年度汇报。但业内观察人士称,香港证监会担心对冲基金的基金在汇报所投资的基金情况方面披露不够详尽。

  另外,香港证监会还将就是否应谨慎下调单一对冲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咨询意见。但预计证监会不会提出新的下限。目前,香港散户投资者认购单一对冲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基金的最低金额分别为5万美元和1万美元。

  虽然过去几年中全球对冲基金业务经历了显著增长,但此项业务在亚洲仍旧未成气候。据信息提供商EurekaHedge的数据,按照总资产计算,亚洲策略对冲基金仅占全球对冲基金的5%左右。

  与西方的同行一样,亚洲对冲基金2004年时运不济。荷银EurekaHedge亚洲对冲基金指数(ABN AMRO EurekaHedge Asian Hedge Fund Index)去年上涨不到9%,与前年27%的涨幅相比逊色不少。

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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