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10月25日、26日启动融资融券试点答辩及评审会议将再次推迟。在此背后,银证话语权问题却猛然浮出水面。
据某知情人士透露,“证券公司还未接到融资融券评审推后的具体时间。上周,证监会机构部一行曾赶赴台湾,再度考察台湾证券市场的融资融券制度。”
试点延迟的原因多种多样,最主要的是融资融券业务启动的重要条件之一——第三方存管没有完全上线。
这并不是技术上的问题。据悉,国泰君安、国信、招商、东方等十多家创新类券商基本都完成了客户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技术准备,有些已处于上线测试期。
“即使全部测试成功了,银行与券商之间合作的理论基础及收费项目未达成一致,关系融资融券业务何时启动的第三方存管仍不能有效推进。”这位熟悉情况的券商人士认为。
争议
券商具备第三方存管方案作为融资融券试点开始的条件已被管理层提高至方案上线。
毫无疑问,管理层对第三方存管抓得紧是为了控制证券公司的内部风险,使融资融券试点可以稳妥、积极发展。
此时,第三方存管上线时机的争议浮出水面。如为了推进融资融券业务,保证11月能开始试点,应立即上线第三方存管。
但市场有另一声音认为:“现在券商应与作为客户资金存管方的银行好好商谈合作理论基础、收费问题,如果上述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即使现在第三方存管上线了,到时仍会出现因利益问题而导致该业务停滞,从而影响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发展的基础。”
焦点集中在第三方存管的存管费用和利差。
据悉,目前银行提出的方案是存管费用借鉴原先对风险类券商收费的水平,收取客户存管资金余额的千分之二点七,假设券商在存管银行的客户资金余额为3000多亿人民币,则银行将每年向券商收取近10亿巨额存管费,证券行业成本倍增。
在银行需要支付给券商利差问题上,银行希望支付的利差低于0.9%(利差=银行支付给券商的同业存款利率-券商支付给投资者的0.72%年利率)。现银行支付给券商的同业存款利率基本不高于1.62%,并希望以后逐渐降低。
要解决这些谈判利益上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几个基础性问题。
“第一,第三方存管并非纯粹的商业行为,它实际上是国家政策的一项安排。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是商业谈判的过程,应该考虑各方的利益。”某位券商专业人士分析。
第二,可以明确的是在实行第三方存管上,证券行业已向银行让渡了大量客户资源。
“资源是命脉,资源是赢利的基础,资源意味着价格与收益。做市场服务的公司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客户资源无偿提供给竞争对手。好比广告公司通过网站,向网站注册用户发送广告邮件,需要向网站支付费用。”他表示,而在推行第三方存管中,券商已把自己的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资金情况、客户投资意向全部向银行公开,而没有向银行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银行为券商及其客户提供的存管服务,并不同于托管。“银行存管的概念是协助监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证券公司仍为客户的会计计帐主体,商业银行的工作是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做总分核对,为客户提供资金汇划和另路查询。从某种意义上,该业务仍为银行的传统业务。银行履行存管职责,确实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应收取合适的费用,但与银行托管业务相比,托管工作量大,法律责任更大,因此存管费率应低于托管费率。”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