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零售业务的性质理解不太清楚。在北美、欧洲金融行业相对发达的国家,银行零售业务占业务来源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是非常重要的。但中国境内的零售银行业务就未必能达到这个水准,所以,外资银行眼中的大蛋糕,实际未必是个大蛋糕,毕竟中国人均收入才过一千美元。另外,中资银行为居民提供的银行零售业务很多属于福利性质,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比如代收代缴公用事业收费、养老金发放等严重占用银行柜台资源的零售银行业务。对外资开放之后,这些政策性负担仍然还在,而老百姓又希望到就近网点,所以中低端客户仍然会留在中资银行中。但是高端客户却在流失,这样外资银行就撇走了银行零售业务的奶油,这对中资银行来说是相当大的压力。
黄益平:竞争压力确实会进一步增加。但是我想强调,外资银行进入这个过程仍然是逐步的,在无形之中对外资银行的发展还会有一些实际的限制,它们的发展不会那么快。同时在短期内外资银行也不会全面铺开,因为他们国内网络有限,存款数量也相对较小。但他们有相对比较先进的产品,也有国际经验和国际网络,因此这些外资银行可能首先集中于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
中资银行是否具备了足够的应对能力?现在恐怕很难下结论。是不是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造之后,其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就大幅度提高了?还要继续观察。建一套制度相对比较容易,但是改变人的行为相对比较难。
《21世纪》:全面开放是否会威胁金融安全?如何在保证对外资银行开放的过程中,兼顾我国的金融安全与发展,最终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黄益平:中国金融的全面开放并不会影响到国内的金融安全,金融开放对银行业的好处应该已经十分清楚,正是因为外资银行的进入,国内银行在产品创新和内部管理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许多国内银行也是在海外战略投资者的帮助下建立了一系列风险管理制度。如果没有年底放开银行业的承诺,我相信这两年银行改革的步伐也不会走得这么快。
钟伟:金融安全所面临的威胁很多。比如,如果银行业务放开过度,外资银行零售业务可能形成数据库,能够完整地梳理出个人是否有偷漏税、在国际上跨境业务活动、家庭收入变化,甚至国家行业情况。国务院最近提了四个“安全”当中,特别提到了“信息安全”。不过,《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不是针对信息安全制定的,而只是针对金融稳定制定的。美资银行、银行卡公司等都有义务向美国政府提供他们被要求披露的这些信息,甚至定期监控这些信息。这类法规都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治外法权,也就是本土法适用于国外。因此,我们就需要小心翼翼比较,欧盟、美国等国家地区有些法律与中国的法律相互冲突。
另外,银行零售业务涉及到很多种类,比如银行卡业务,发卡市场可以放开,但是如果涉及到国家个人支付体系的转接市场也放开的话,那就比较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