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底,美国对中国发起“特殊301调查”。同年12月3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
1994年6月底,美国再度启动“特殊301调查”。同年12月31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
1996年4月底,美国又启动“特殊301调查”。半个月后的5月15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
第1次报复战之后,中美签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第2次之后,签订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第3次之后,双方最终也达成有关协议。
所谓“301条款”,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第301条款的简称,其主要含义是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
值得回味的是1991年的贸易战。
1990年,美国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其政府各部四处网罗证据,以证实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失败,并试图以此在贸易谈判中,作为向中方要价的砝码。
次年4月26日,美国启动“特殊301调查”,并宣告中方的“三大罪状”:对专利法保护的范围太狭窄;没有完善的版权法;对于计算机软件,没有按照文学作品来保护。
这项调查持续了半年时间。期间,美中双方曾进行协商,但没有结果。于是,到了12月3日,美国公布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同日,中国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
美国之所以开出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是因为它认为自己有15亿美元的损失。因此,美国将从中国进口的15亿美元的商品关税提高100%。
在贸易报复战同时,美中双方的协商也在继续。终于,在1992年1月26日夜,双方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同日,美国终止调查。
之后的两次贸易报复战,大概也是这么一个历程:先是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或“重点国家”名单,然后进行“特殊301调查”,再然后双方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不同的只是贸易报复清单和金额。值得注意的是,报复金额在呈上升趋势。1994年是28亿美元,1996年是30亿美元。
去年4月29日,美国又公布了“特殊301”报告。这一次,中国再度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但与以往被指责“立法不完善”不同,此次“执法不严”、“工作不透明”成了焦点。
根据美国公布的数据,仅在著作权盗版方面,中国每年就给他们带来约25亿到38亿美元的损失。如果贸易战终将打响的话,这个数据或许会提供一点想像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