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带来诸多社会不公 改革需从四方面努力
日期:2006-1-18 9:31:19

  不久前,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透露,公安部正研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这引发公众对“户改”的诸多期待。

  容易改的大都改了

  户籍制度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因此记者采访时,有关方面态度谨慎,称改革涉及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等多个层面,目前公安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加紧协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袁崇法介绍,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户籍制度历经几次改革,已发生三大显著变化:一是户籍约束人口流动的限制被打破,已有上亿农民进城务工;二是户籍背后的一些歧视性功能和收费被取消,最近几年,农民工在就业合同、工伤保险、欠薪追讨、子女上学等方面也取得进展;三是城市户口人群中具备夫妻分居、人才引进、投资创业、购房安居等条件者,已基本不再受户籍限制就可迁移落户。可以说,“户改”一直在往前走,目前与财政和社会福利联系不大的、容易的大都改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但这些进展离群众的期待还有明显差距,与城乡和谐发展和加速城市化进程仍不相适应。”袁崇法说。

  前不久,发生在乌鲁木齐市的一桩双重标准赔偿案,再次引发了对户籍改革的议论:湖北籍农民肖天来在乌鲁木齐市已务工12年,5岁的儿子在市区一家托儿所被摔成“十级伤残”,而当地法院按“农村居民”的低赔偿标准判决,肖天来之子只获赔5300多元,与“城市居民”的赔偿标准相差上万元!肖天来的律师认为,肖天来父子虽然户口在农村,但一直生活在城市,案发地在城市,应适用城市居民收入标准赔偿。许多人认为判决是对农民工的歧视。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做过专门调查,发现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还有很多,诸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很显然,现行户籍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四大矛盾”挡路

  近年来,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战略举措,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带来了动力。据悉,近年来全国已有河北、江苏、山东等11个省试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社会学研究会会长陆学艺曾参与公安部组织的深化“户改”研讨。他认为,新一轮“户改”的主要内容,应是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审批制”,代之以城乡统一的居民登记制度。城市实行户籍“准入制”,主要是两个落户条件,即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及“合法职业和收入来源”。

  这些率先推动此轮“户改”的城市遇到了哪些难题?一些干部坦言,虽然“户改”城市在户口形式上都统一为“居民户口”,但一到落实具体政策和福利时,差别常常就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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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