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改革开始触及敏感话题 20年难题待破解
日期:2005-12-19 9:23:01

  随着《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发布,养老金问题再度引起社会关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养老金改革的原则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最终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依法参加享有社会保障”。

  分析人士评价,从养老保障的现实状况和老龄化趋势来看,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始触及到一些长期以来悬而未绝的敏感话题,正一步步走进“深水区”。

  中央积极支持养老保险改革

  如果从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算起,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时间。在这20年里,中国初步建立起一个拥有1.7亿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为多数城镇企业职工建立了退休后基本满足生活需求的来源渠道。但是,这个体系显然还不够完善。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1997年的改革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深化,提出了10个方面的改革意见,应该说正是“十一五”规划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的一个体现。

  《决定》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发放力度、范围、计发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办法,在扩大基本养老保障的覆盖范围,做实个人账户、建立基础养老金的激励机制、让养老金与物价变动挂钩提出了实质性的举措。刘永富表示,此次新规的目标是在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到来时,完善和建立养老保险长效机制。

  有数据显示,我国养老保险只覆盖了城镇职工的78%,被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的劳动者只相当于劳动力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外,大部分是城镇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在1.2亿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中参保人数只有1200万人,绝大多数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此次扩大覆盖面重点就明确指出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重申了与只配套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把公共财政更多投入到社会保障中,通过收入分配的调节促进社会公平。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新规中突出强调了政府在养老保险中承担的责任,除了发挥加强征缴的主渠道作用外,中央和地方还将积极投入资金支持养老保险。“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把钱用在社会保障事业上,是应该拿,拿得起,也值得拿的。”刘永富说。

  加强社保基金储备已成当务之急

  “中国养老保险的资金压力很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不久前在一次发言中坦言。有专家指出,虽然新规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迈出了扎实的一步,可是解决我国养老金危机,长远看来还必须使巨额的隐性债务缺口有所着落,使国家统筹和个人账户上有所积累,否则,光靠当期财政补贴难以应付老龄化高峰所带来的压力。

  我国从80年代开始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1997年国务院正式发出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全国城镇职工养老金制度从过去现收现付的企业养老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变。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在新旧制度的转变过程中,我国产生了巨大的债务缺口:在1997年前的现收现付制度下,老职工没有个人账户,但他们在旧制度下通过缴纳社会保障费(税)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权利却仍然必须兑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数额巨大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改革之后这一债务被显形化了,人们通常将它视为体制转轨带来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关于《划拨国有资产,偿还养老金隐性债务》的专题研究,测算出这笔隐性债务是8万亿元人民币。课题组负责人黄必红介绍,这是从1997年到2033年期间我国政府需要支付的职工养老金费用总额。虽然这笔钱并非全部表现在当前的资金缺口,但至少意味着今后几十年中每一年支付养老金存在的压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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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BOSS及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