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部门联手金融监管
金融业协同监管新格局在深形成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日前签署《深圳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以期通过监管合作、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避免深圳辖区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现象,积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积极推动和鼓励金融创新。
按照《备忘录》的要求,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深交所将共同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比如,相互通报政策调整、重要监管举措、监管对象重要经营活动、对金融高级管理人员和金融机构的处罚等重要的监管信息。此外,将在几个方面探索建立有效的政策信息和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建立人民银行、银监局重大政策变化通报制度,建立商业银行托管机构工作报备制度,建立商业银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证券公司重大情况通报制度等。
各金融监管部门还将建立工作磋商机制,并指定机构负责执行协调合作。如建立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深交所、市金融办参加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
各金融监管部门在几个具体业务方面将开展密切的合作。比如,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利用人民银行的信贷咨询系统,有条件地了解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监管对象的贷款、担保情况;共同打击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行为等。另外,各金融监管部门将建立金融业反洗钱协作机制。 |